公告日期:2023-11-28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3-102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3年 12月 13日召开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 年 12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3 日上
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月 6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视情况可能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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