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79:数码科技关注函
数码视讯资讯
2020-11-30 08: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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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30

关于对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20 号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签订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计划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及《关于子公司业绩考核与激励协议有关公告的 补充公告》,公司拟与北京星熠同辉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熠同辉”)签订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协议,以你公司子公司北京数
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技术”) 2020 年至 2022 年的
营业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向星熠同辉转让你公司所持部分视讯技 术股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公告,若视讯技术 2020 年营业利润达到 2,200 万元以上,
你公司将向星熠同辉转让部分视讯技术股权。2020 年前三季度,视
讯技术实现营业利润 2,237.75 万元,已达到 2020 年最低考核目标。
请结合视讯技术的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季节性、过去三年第四季度营 业利润占比情况以及影响视讯技术业绩的其他因素等,详细说明你公
司在视讯技术 2020 年股权激励目标已实现的情况下,仍以 2020 年作
为第一个业绩考核期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视讯技术目前的业绩情 况与变动预期说明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依据及合理性,能否有效发挥 激励作用,是否存在通过设置较低的考核指标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 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2.公告显示,星熠同辉为视讯技术的员工持股平台。我部关注到,
你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对视讯技术员工持股平台北京长丰
云帆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丰云帆”)的激励计划。请结合星熠同辉的合伙人数、人员构成、相关人员在视讯技术的任职情况以及星熠同辉和长丰云帆合伙人重合情况等,说明本次增加星熠同辉作为激励对象的原因及合理性。

3.公告显示,若视讯技术考核期内业绩达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因执行协议中约定的股权奖励方案而发生变化。同时,我部关注到,2020 年前三季度视讯技术的净利润占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1.62%。

(1)请结合视讯技术主要业务、业绩及增长情况、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等分析视讯技术不纳入合并范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2)请结合股份支付的定义、公司向激励对象转让股权的价格和定价依据等说明公司将视讯技术的业绩考核及股权回报方案认定为股权激励的原因及合理性,实施激励计划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测算过程和依据。

(3)请进一步核查视讯技术与上市公司资金往来、担保等情况,并说明若视讯技术不纳入合并报表后相关往来及担保的解决措施。
4.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视讯技术激励对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亲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资金往来及其他利益安排。

5.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视讯技术近三年股权转让的背景、过程、转让价、定价依据及合理性。若历次转让以评估价为定价依据,请结合视讯技术的业务增长情况及客户、订单储备等详细说明历次评估金额差异的原因,并补充报备历次评估的评估报告。

6.你公司及相关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0 年 12 月 4 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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