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2024-020数码视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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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 18: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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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将以
公司总股本 1,427,518,4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104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共计 14,290,088.62 元(含税)。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
现金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股=14,290,088.62 元÷1,427,518,462 股×10 股=0.10010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0.0100104 元;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100104 元/股。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1,427,518,4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104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09009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2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视讯 公告编号:2024-020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0*****674 郑海涛

2 01*****852 李易南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7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公司股本变动。

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以总股本 1,429,008,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
(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14,290,088.62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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