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数码视讯资讯
2023-10-19 17:56:1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0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前提供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2、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2023 年 10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