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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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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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29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必要核查
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或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和问询,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指引和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披露该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雷鸣:
郝振江:
李亚敏:

签署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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