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华平股份资讯
2024-04-25 23:5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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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 1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专项报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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