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华平股份资讯
2024-03-07 1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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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0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0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06)。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0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0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55%,最高成交价格为3.8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3.2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19,9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8日。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份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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