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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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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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19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0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14:30召开。本次董事会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召开,现场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12层公司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文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成长,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
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拟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5.58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8.92万股至357.84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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