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回购报告书
华平股份资讯
2024-02-19 18: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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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19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0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本次回购方案经202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保证公司业务持续成长,鼓励价值创造,公司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89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拟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按回购价格上限 5.589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789,229 股至 3,578,457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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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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