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9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7-10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2017年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1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与鹤壁世通绿能石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关于为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为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关于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 关于为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2、3、4、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网站上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关于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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