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17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12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界碧水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碧水源”)的全资子公司。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张家界碧水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武陵源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9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时张家界碧水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山西水投碧源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碧源公司39%股权。
为加强高平市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碧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建设资金贷款提供43.33%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6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担保为关联担保,且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安县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公安县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安碧水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0%。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公安碧水源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公安县支行申请的本息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334.81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祁阳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祁阳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阳碧水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72%。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祁阳碧水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阳支行申请的人民币21,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近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