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索引 页码
专项说明 1-6
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XYZH/2024TYAA1F0075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XYZH/2024TYAA1B009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金利华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我们出具了本专项说明。除了对金利华电公司实施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金利华电公司2023年度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2023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一、 前期差错更正原因
金利华电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3号),认定金利华电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央华”)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在每场次结束后确认收入,但实际公司直至一轮次演出结束后才确认收入,导致金利华电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根据金利华电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要求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 前期差错更正内容及会计处理
北京央华在提供舞台剧的具体收入确认原则中,原采用的会计政策为在各场次一轮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的收入。由于一轮演出可能出现的跨年度确认收入情形,为能够
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准确地执行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差错更正时,将北京央华话剧演出收入按照“在每场次演出结束后,确认演出收入”进行调整,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配比原则,同时调整话剧演出收入对应的演出成本、制作成本、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以及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本次差错更正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与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比如下:
项目 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差错更正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自营模式即公司独立承担剧目的成 自营模式即公司独立承担剧目的成
本、费用,演出票房收益由公司独享。 本、费用,演出票房收益由公司独享。
公司在各场次一轮演出结束后,确认 公司在每场演出结束后,确认本次演
本次演出的收入; 出的收入;
合作模式即公司与联合承办方合作 合作模式即公司与联合承办方合作承
承担剧目的成本、费用,演出票房收 担剧目的成本、费用,演出票房收益
益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由公司与联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由公司与联合承
话剧 合承办方分享。公司在各场次一轮演 办方分享。公司在每场演出结束后, 演出 出结束后,按照与联合承办方结算确 按照与联合承办方结算确认的票房收 收入 认的票房收益,按照公司应分享的金 益,按照公司应分享的金额确认收入;
确认 额确认收入; 商演模式即公司将演出剧目出售给演
商演模式即公司将演出剧目出售给 出商,公司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