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南都电源资讯
2018-04-20 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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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召



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在内的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7月3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朱保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15 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已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并于2017年8月29日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上市事宜,公司现正积极推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的顺利进行,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18年11月1日。



关于延长本次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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