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朱保义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镇沈赵行政村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六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其它政府机关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本报告书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交易对方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
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公开承诺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南都电源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若未能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主体资格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已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修订说明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全文公告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
2017年4月10日,南都电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监管要求调整
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同时,南都电源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19号)进行了回复,相应对本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本报告书于2017年4月10日之补充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经南都电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锁定期进行了调整,相应调整了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2、在“第三节 交易对方”之“二、其他事项说明”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与上市
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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