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参加了2016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16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16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
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汪祥耀 8 8 0 0 否
2016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
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 五、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6年3事会第三 六、关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月15日 次会议 七、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并注销已授予但未获
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
见
第六届董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
2016年7事会第七 独立意见
月8日 次会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
意见
一、对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对
2016年8事会第八 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9日 次会议 三、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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