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6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3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5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因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经双方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约。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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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的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十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全国各中心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者超过1100人。大华各类业务资质齐全,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取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位列内资所前四。
公司认为大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第七次例会,审议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2、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全票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将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经与原审计机构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约。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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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事项的鉴证工作。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审批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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