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6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近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97号),公司对问询函中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中的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 根据你公司《2017 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你公
司的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众互动”)2017年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387.27万元、子公司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狮互动”)2017年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1,641.99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披露之日,会计师尚未收到上述应收账款的函证回函,也无法对上述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因此无法判断你公司上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调整。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1) 详细列示上述应收账款的明细,包括客户名称、期初账面余额、期初
坏账准备金额、期初账面价值、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坏账准备金额、期末账面价值、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收账款确认日期等详细内容。
回复:
略。
(2)核实前述应收账款及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是否存疑以及判断理由。
回复:
①确认应收账款及相关收入的具体方法
a、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搜索引擎广告服务,采取事先充值按点击计费的原则确认收入。在实际业务中根据不同的客户在第三方媒体的系统上开立一一对应的账户。对于中小客户,会计结算期末,公司以第三方媒体系统记录的各个账户的实际点击数量(即投放金额)确认收入。对于KA客户,公司以第三方媒体系统记录的各个账户的实际点击数量(即投放金额),同时结合合同条款确认收入。且每季度末,渠道媒体会与公司进行核对,确认KA客户当季实际投放情况,并以核对结果确认媒体返点收入。
展示类广告,按照公司与客户约定的广告投放排期单,已按照排期单完成广告投放且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照合同约定排期单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软件许可使用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直线法确认收入。
b、应收账款的确认方法如下: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对应以上收入确
认原则客户投放产生的收入及媒体应支付的返点收入,减去客户及媒体按照约定进度付款金额后,尚在回款中的金额。
②期后回款情况
a、北京吉狮期后回款总体情况如下: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11日,
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累计回款、保证金冲抵欠款、抵扣期后应付媒体
款及冲抵2017年12月31日未对冲彻底预收账款金额共计30,489.31万元,回款
率96.36%,剩余应收账款1,152.68万元,在正常回款中。
b、北京品众期后回款总体情况如下: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11日,
201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累计回款、保证金抵扣欠款及及冲抵2017年12
月31日未对冲彻底预收账款金额共计39,526.68万元,回款率91.10%,剩余应收
账款 3,860.59万元,其中应收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体育文化产业
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金额535.29万元,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剩余
应收账款3,325.31万元在正常回款中。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形成和回款、收入的确认均为公司实际发生的正常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确认依据充分。
(3) 会计师无法收到前述应收账款回函的原因。
回复:
会计师无法收到前述应收账款回函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北京品众、北京吉狮合作媒体较多,各媒体的业务政策复杂且各不相同,近年来煜唐联创业务增长迅猛,其会计核算工作量与工作难度也在相对增加,核算过程需要的时间更长。
②北京品众、北京吉狮在月末、季度末及年末结账时,会依据媒体后台消耗数据预估各媒体的媒体收入、成本及返点收入,但最终收入、成本数据的确认需要以各媒体提供的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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