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能电气资讯
2020-11-26 1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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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1-26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法律意见书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门第一广场 19 楼 邮编:361001

电话:0592-2936688 传真:0592-2525625

电子邮箱:xiamen@yingkelawyer.com

网址:www.xmyingkelawyer.com/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部分 声明事项...... 6
第二部分 正文...... 7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8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9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六、发起人和股东...... 13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4

八、 发行人的业务...... 15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8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0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1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1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2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22

十七、 发行人的合规经营情况...... 23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4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25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5

二十一、 结论性意见...... 26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中能电气、公司 指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 的行为

本所 指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指派经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律师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期首日

发行人报告期内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合
子公司 指 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定义,且其经营成
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可以被纳入发行
人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

武昌电控 指 武汉市武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中能汉斯 指 中能汉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中能 指 福建中能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熠冠 指 上海熠冠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能国际 指 中能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曼)

云谷能源 指 云谷能源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中能祥瑞 指 中能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熠慧 指 湖北熠慧能源有限公司

中能绿慧 指 中能绿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LSTE 指 LITORAL SUL TRANSMISSORA DE

ENERGIA LTDA

《公司章程》 指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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