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0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4-00149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6]第4-00149号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6
年11月25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
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15/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 传真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15层 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100083 Beijing,China,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6年11月25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耐特光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樟树市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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