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28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0-098
转债代码:123041 债券简称:东财转2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财转 2”(转债代码:123041)赎回价格:100.12 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利率为 0.20%)。
2、赎回登记日:2020 年 8 月 27 日
3、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4、赎回日:2020 年 8 月 28 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 年 9 月 2 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 年 9 月 4 日
7、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十五次“东财转 2”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根据安排,截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东财转 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东财转 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58 号”文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了 7,3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东财转 2”)。“东财转 2”于 2020 年 7月 17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8 月 6 日连续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13 元/股)的 130%(17.07元/股),已触发《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东财转 2”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东财转 2”。
2、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之“二、本次发行概况”之“(十)本次发行主要条款”之“11、赎回条款”中“(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东财转 2”赎回价格为 100.12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0 年 1 月 13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0 年 8 月 28 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为 228 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20%×228/365=0.12 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2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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