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一些建议,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目前的的交易公开信息大量席位显示为“机构专用”,我建议这个规则可以进行一定修改。具体建议是改变对现有规则的解释,目前交易规则规定“本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很显然这里的“交易单元的名称”大量都是“机构专用”,我认为这个机构专用不具备特异性,可以考虑披露的更为详细,比如具体到哪家机构的什么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