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
顾问,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对东方财富2017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49号)核准,东方财富于2010年3月以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0.58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2,03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474.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555.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已于2010年3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0496号《验
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将发行权
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已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列支的所涉
资金900.25 万元补交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455.45
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
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0号)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05,338,806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19.48元,资金总额为3,999,999,940.88元,扣除承销费24,00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3,975,999,940.88元,已由中金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存入公司
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溪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03329600040047648
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4639号《验资报告》。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6号)核准,东方财富于2017年12月20日,公
开发行了4,6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65,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及其他发
行费用2,855.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2,144.50万元。立信事务所已于2017
年12月26日对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7)第ZA1654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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