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8
股票简称:东方财富 股票代码:300059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999号1幢)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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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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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1、关于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债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东方财富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财富主体信用评级为AA,
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后,大公国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本次可转债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
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提出回售,则公司可能在短时间内面临
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因此,若公
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对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
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2)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转股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限内是否转股取决于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偏好等
因素。如果本次可转债未能在转股期限内转股,公司则需对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支付利
息并兑付本金,从而增加公司的公司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3)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
性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当公司
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
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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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的交易均价。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调整的方案。并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可能
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续期限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款不能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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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