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方财富资讯
2017-09-27 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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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及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00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



财产品。



独立董事:严杰 田玲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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