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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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16: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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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7-04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9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4年11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实施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激励对象刘勇明等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176人,股票期权数量为2,659.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



6、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176名激励对象2,659.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11月2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



8、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颜玲等6人,因个人原因在股票期权授予之后行权之前离职,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37.00万份,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注销。注销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70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减少至2,622.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已于2015年7月29日办理完毕。



9、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此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授期权。



10、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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