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东方财富资讯
2017-03-15 17: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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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5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EastMoneyInformationCo.,Ltd.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必要性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财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选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一、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



(一)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证券互联网化渐成趋势



2013 年,在互联网的推动下,金融业进入了从混业到跨界的业态,引发了



一场金融市场交易模式和交易观念上的深层次变革。互联网金融使得支付更便捷、中间成本更低、市场更透明、服务范围更广泛,从而提高了金融工作的效率,推动了原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



证券公司积极布局 O2O,通过线上资源与线下服务的融合,形成一个闭合



循环的生态圈,以此来精准定位客户需求并匹配合适的产品,从而提升客户体验、提高客户粘性,促进证券互联网化的蓬勃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3.20%。同时,国务院多次发文,敦促各方加速各类关于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从国家最高领导层的角度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地位。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也出台了多项相关规范,为证券行业深度触网,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证券行业迎来发展新机遇



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改革创新不断,一系列新规陆续推出。2014年11月



17 日,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启动,促使两地资本市场在监管制



度、交易制度、产品创新等方面的相互借鉴和共同进步,推进内地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2014年11月19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工作指引,取消了事前行政审批,实行基金业协会事后备案和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这将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效率和降低发行综合成本,孕育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空间。2014年12月18日,《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推出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券商也获准参与股权众筹业务。2016年12月5日,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正式启动,将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规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本次发行实施的必要性



(一)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奠定基础



公司立足于一站式互联网金融服务大平台的整体战略定位,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以人为中心,基于流量、数据、场景、牌照四大要素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生态圈,持续完善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东方财富证券是公司从事证券业务的主体,为公司海量用户提供证券服务。公司为客户在东方财富证券开户、交易、理财等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为满足客户数量的快速增长、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雄厚的资本实力对东方财富证券来说至关重要。



(二)助力创新业务发展,优化盈利模式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行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催生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创新,在以互联网信息化手段降低成本、大力发展经纪业务的同时,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为代表的创新业务已经逐渐成为东方财富证券新的增长点。未来两到三年,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仍将持续提升。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东方财富证券可相应加大对创新业务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公司收入结构。



(三)提升市场风险抵御能力,保障东方财富证券稳健经营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资本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2014年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后于2016年12月30日修订),增加了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等监管指标要求,要求证券公司增加资本补充,防范流动性风险。2014年3月1日实施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和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对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年来,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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