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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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1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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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5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7-033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27日15:00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其实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实先生持有本公司 24.02%的股份,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于2017年3月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



15:00至2017年3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清河路150号迎园饭店1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及修订〈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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