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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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5 1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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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06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16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13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2016年3月1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分别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增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与上海漫道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征信公司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6年4月2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6年6月19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00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6年7月28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6年10月1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对公司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2016年10月2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2016年11月13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分别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发起设立参股公司及公司坏账核销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大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履行了如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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