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0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陶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凯先生、陆威先生、程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陆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严杰 田玲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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