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关于“蓝标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公告
蓝色光标资讯
2019-10-08 1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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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08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114

债券代码:123001 债券简称:蓝标转债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标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截至 2019 年 10 月 8 日收市后距离 2019 年 10 月 16 日(可转债赎回
日)仅剩 5 个交易日。根据安排,截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
全部“蓝标转债”,公司将以 101.24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蓝标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蓝标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
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持有人不能在 2019 年 10 月 15 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2、持有人持有的“蓝标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3、“蓝标转债”(债券代码:123001)赎回价格:101.24 元/张(含当期
应计利息(含税),当期年利率为 1.5%),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4、赎回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

5、赎回日:2019 年 10 月 16 日

6、停止交易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

7、停止转股日:2019 年 10 月 16 日

8、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19 年 10 月 21 日

9、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因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蓝标转债”提前赎回权。现将“蓝标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4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公开发行了 1,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14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2 号文同意,公司 14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6 年 1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蓝标转债”,债券代码“123001”。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
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蓝标转债”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
股份。鉴于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19 年 9 月 5 日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4.28 元/股)的 130%(5.57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蓝标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转股期内,当
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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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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