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7
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
暨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色光标”)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月30日15时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赵文权先生(赵文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5,064,3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65%)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本着提高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调整“蓝标转债”转股价相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拟设副董事长职位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的议案》
5、《关于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其指定境外子公司为境外外币债券发行人履行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偿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8、《关于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赵文权先生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其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但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0日15时(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5:00至2019年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2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恒通国际创新园C9-C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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