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4月)
中创环保资讯
2024-04-25 21:34: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范围......4
第三章 公司股份......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2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6
第十二章 附则...... 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系由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由股份公司继承。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05466767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00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00 万股,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
Xiamen Zhongchua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公司住所:厦门火
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 1178-1182 号,邮政编码:3611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5,490,443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2001 年 03 月 23 日至 2031 年 03 月 22 日。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联席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公司事务的高级职员。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其他质检技
术服务;特种设备的维修;特种设备的改造;特种设备的安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织造布制造;其他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大气污染治理;钢结构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室内环境治理;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凭相关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生态监测;水资源管理;通信设备制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