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万邦达资讯
2024-04-23 19: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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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需求,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2023 年 4 月版) 修订后(2024 年 4 月版)

第二条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 第二条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由北京万邦达 公司由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整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北 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朝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 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10105002535715。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在北京市工 91110000634358477D。

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新的营业执照,营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110000634358477D。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市。 2010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经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市。
2010 年末总股本 11,440.00 万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送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2,880.00
万股。
经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合计发行普通股 16,261,605 股,发行后
公司股本总额为 245,061,605 股。
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45,061,605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735,184,815
股。
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130,000,000 股,发
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865,184,815 股。
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公司回购股份 62,089,055 股,回购
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803,095,760 股。
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3,653,846股,
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836,749,606 股。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36,749,606 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36,749,606 元。
836,749,606 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书及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为:环境保护工程领域内的技术 营范围为: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研发、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建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设、运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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