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邦达资讯
2023-07-14 18:57:2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7-1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2.5 亿元的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主要是为了增强其自身的外部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 73%的股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惠州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惠州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助于惠州伊斯科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申请敞口授信提供担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金生、李琪、李潇潇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