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中青宝资讯
2024-04-26 1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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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经营发展规划、股东意愿与要求、现金流量状况、外部融资环境及资本成本,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本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式及期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股票股利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和具体比例

1、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在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 3 个连续会计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或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
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并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四、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决策及调整程序

(一)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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