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6日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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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9 0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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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6日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16-5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及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协议类型及金额: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中并未涉及具体合作金额,双方将在后期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于本日正式签署《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或“协议”),就双方在百度开放云业务上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时间:2016年6月15日
2、协议签订地点:北京市
3、协议主体名称:
(1)甲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4、协议主要背景及目的:鉴于百度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百度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互信与合作关系,本着平等互利与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在百度开放云业务上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双方就建立面向企业级SAAS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邮箱、域名、OA、CRM、建站服务、即时通讯等产品及服务基于各自销售渠道优势进行推广销售,共同开拓云业务市场,以提高各方的竞争力,从而促进实现“提高效率、共同发展”的双方合作目标和根本利益。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志祥
3、注册资本:89000 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5、经营范围:因特信息服务业务(除出版、教育、医疗保健以外的内容);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美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画)产品,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1日);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经济信息咨询;利用www.baidu.com、www.hao123.com(www.hao222.net、www.hao222.com)、网站发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医疗软件技术开发;委托生产电子产品、玩具、照相器材;销售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家具、首饰、避孕器具、工艺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仪器仪表、塑料制品、花、草及观赏植物、建筑材料、通讯设备;预防保健咨询;公园门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会票务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6、关联关系:百度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无具体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
基础。
(二)合作内容及主要条款内容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此框架协议。甲方(以下均指“公
司”)在乙方(以下均指“百度”)云服务官方网站(http://bce.baidu.com)上注册的企业认证账户,包括通过甲方及甲方全资子公司主体认证的账户均属于该协议下服务范畴。
2、在百度公司业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甲方承诺使用百度开放云作为甲方在百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和服务的云平台。
3、甲方有权在自身业务推广中将购买的乙方云服务作为甲方整体业务云平台的一部分向甲方客户提供。
4、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面向企业的开放云服务产品。
5、甲方基于乙方开放云平台建立面向企业级SAAS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邮箱,域名,OA,CRM,建站服务,即时通讯等产品及服务。
6、甲乙双方就以上产品基于各自销售渠道优势进行推广销售。
7、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8、协议期限: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有效期2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与合作方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且双方充分利用各方的优势开展业务合作,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对于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具有积极意义。
但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建立在后续合作细节确定的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合作事宜的后续发展,深入探讨其所产生的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合作事项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相关协议予以约定,且协议履行还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届时,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将本次合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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