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18-057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8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7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6日至2018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
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7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2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22日(周三),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二、三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打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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