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5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展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申请贷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方式不变,展期利率较低。本次申请贷款展期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开展,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展期。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志勇
王震坡
王世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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