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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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2 1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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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2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8-05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俊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20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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