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研究和讨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方案,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保障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宋进军
王震坡
王世海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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