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17-04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
序号 投入项目 余额
投入金额 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1 对价 15,000 15,000.00 0.00
西宁特钢高炉煤气
2 发电工程 EMC项 6,000.00 - 6,000.00
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
3 资金 16,300.00 16,300.00 0.00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
4 中介机构费用及发 1,500.00 1,345.00 155.00
行税费
合计 38,800.00 32,645.00 6,155.00
如上表所述,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的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
金余额为6,155万元。本次拟使用“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工程
EMC项目” 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缓解资金压力,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均出具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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