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迪科: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源迪科资讯
2024-03-29 19: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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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08 号

北 京 大 华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ahua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4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核字[2024] 00000008号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北京大华审字[2024]0000002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天源迪科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天源迪科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
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
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天源迪科为满足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北京大华审字[2024] 00000023 号
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吕红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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