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天源迪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戴昌久,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生于 1962 年 12 月,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硕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 2022 年 4 月-2025 年 4 月。
1987 年 8 月-1994 年 12 月在财政部条法司工作(19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访
问学者);1995 年 1 月-1996 年 1 月就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1996 年 2 月至
今担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获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颁发的 2007 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2018 年度海淀
区优秀律师、2009 年度海淀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海淀区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7 年 12 月,本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
证,并分别于 2010 年 8 月、2020 年 10 月、2023 年 12 月参加了独立董事后续培
训。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 3 家。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两次未出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戴昌久 席会议
8 0 8 8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时召集和出席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按照绩效考核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变更审计机构及内外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为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取消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纳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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