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2
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3-49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制度明细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1 《公司章程》 是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是
3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是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三、各个制度修订对比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1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
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会决议后的 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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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能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负责制定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为 5 人至 19
3 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人,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
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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