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证券代码:30004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台基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50.4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1.06%,其中首次授予230.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3,653.14万股的0.97%;预留2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3,653.14 万股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99%。
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的 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5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6.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74.44%。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6.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66.45%;预留 2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99%。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38 元/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38 元/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定价原则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定价原则相同。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或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1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本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确定的标准。
六、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解除限售/归属,每次权益解除限售/归属以满足相应的解除限售/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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