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回天新材资讯
2024-04-28 15:39:29
  • 1
  • 1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041 证券简称:回天新材 公告编号:2024-37
债券代码:123165 债券简称:回天转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成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力先生于同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增加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将《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四期核心团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192,311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6.90%,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3、14、15、16项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关羽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的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