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回天新材资讯
2024-04-15 2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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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回天新材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核查。

二、回天新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研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生产管理、预算控制、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工程项目管理、印章管理、合同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应收账
款、存货计价、资产减值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

②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大于等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且绝对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

③一般缺陷: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未达到前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②重要缺陷: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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