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洲集团”)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晓平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十四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所包含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321.2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89%;
营业总成本 119,959.0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0.1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21.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6.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25.8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10.0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 742,749.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447,033.8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0.19%,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89,874.2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5,841.02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16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9%。
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7,690,0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1,138,302.52 元,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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