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4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9
债券代码:123030 债券简称:九洲转债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洲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可转债代码:123030
2、可转债简称:九洲转债
3、摘牌日期:2021年9月27日
一、“九洲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1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08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8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8,000,000.00元,期限6年。2019年09月12日,“九洲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2020年02月27日起进入转股期。“九洲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70元/股,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九洲转债”的转股价格先后调整为5.65元/股及4.00元/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先后为2020年7月24日及2021年7月14日。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条款”之“11、
赎回条款”中“(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如下:
转股期间,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份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的提示性公告》,承诺2021年7月26日前,如公司触发“九洲转债”的赎回条款均暂不行使“九洲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发布《关于公司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决定在2021年8月24日前 “九洲转债”触发赎回条款时,不行使该权利,暂不提前赎回“九洲转债”。
截至2021年8月25日,公司股票已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九洲转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九洲转债”于2021年8月25日触发有条件赎回。
(2)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九洲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自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4日期间,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十四次赎回提示性公告,告知“九洲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年9月15日为“九洲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九洲转债”。自9月15日起,“九洲转债”停止转股和交易。
(4)2021年9月22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年9月24日为赎回款到达“九洲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九洲转债”赎回款已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九洲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2021年9月14日收市后,“九洲转债”尚有127,610.00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127,610.00张,赎回价格为100.07元/张(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利率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本次赎回公司共计支付赎回款12,769,932.70元。
四、赎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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