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2
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就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16年度召开的1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2016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
立意见:关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8.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后确认的独立
意见。
(四)在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
独立意见:关于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北京梅泰诺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五)在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在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
独立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除前述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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